陕西省科技厅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遗留项目“慢性肝病关键防治技术的建立与应用”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异议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初评通过、因异议处理中止评审,现已调查处理完毕,按规则提交2019年度评审的国家科技进步奖通用项目“慢性肝病关键防治技术的建立与应用”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有效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有义务配合我厅对异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应参加我厅组织的专家论证、资料调查及现场核查等工作。我厅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赵英 029-87294257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五路10号(省科技厅D515室),邮政编码:710077
附件:2018年度国家奖遗留项目“慢性肝病关键防治技术的建立与应用”公示材料1.pdf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