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9-09-29 阅读数: 142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省国合基地)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充分对接全球科技创新资源,推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提升我省产学研机构、科技服务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对外开放水平,根据《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厅将开展2019年度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本年度申报的省国合基地包括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海外科技合作示范园(基地)四种类型。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均可进行申报。

    (二)请申报单位认真对照《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在线填写《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及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

    二、重点支持方向

    (一)优先支持以实施重大科技任务为主线,在我省优势特色领域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能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问题,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联合研究平台;

    (二)优先支持承接国家政府间合作、“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发挥陕西历史文化和科技优势,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创新机构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的战略先导平台;

    (三)优先支持具有明确合作发展目标、能吸引国际一流人才和机构与我省开展合作交流,并在对外人才交流与培养、技术输出、引进消化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的人文交流平台;

    (四)优先支持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已与国外创新机构建立了良好产学研合作关系并取得合作成效的技术转移平台。

    三、申报认定程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一)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四类基地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其中已有3个及以上省国合基地的单位限申报1个。

    (二)各类型省国合基地申报材料须通过“陕西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陕西省科技信息网,在网上完成申报工作,并将导出申报书连同实施方案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随推荐函报省科技厅。

    (三)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的完备性进行初审,通过后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进行评议,必要时组织开展实地考察。

    (四)省科技厅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和实地考察情况,提出认定建议意见,经厅务会议研究审定后认定为省国合基地。

    四、申报时间

    省国合基地填报系统开放时间:2019年9月29日9:00至10月25日17:00。请各申报单位于系统关闭前完成申报材料网上提交,并于2019年10月31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5份)报省科技交流中心(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联盟秘书处)。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99号,陕西省科技情报研究院内4号楼302室。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交流中心:张思琪,电话:029-85561264

    省科技厅合作处:王 莹,电话:029-81294887

    附件: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doc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