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丨关于开展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全面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18-03-15 阅读数: 5255

为全面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的创新源头供给作用,根据《陕西省重点实验室能力提升工作指引(2017-2020)》、《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陕西省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省科技厅决定对陕西省重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工作方案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对象

 

本次考核评估对象为2018年4月30日之前验收通过的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应验收未验收的实验室示为放弃。2016年以后组建的实验室,按要求上报材料,参考陕西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已通过验收的参评实验室名单见附件2,陕西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3)。

 

二、考核评估工作时间

 

考核评估工作时间为2018年3月—8月。

 

三、考核评估材料要求

 

1. 各项数据采集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 材料包括评估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

 

3. 考核评估申请书中列举的项目、经费、论文、专著、专利、奖励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必须是评估期内取得,且均需附相关佐证材料,无佐证材料的视为无效。

 

4.列举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实验室名称,论文被三大索引收录情况均需附检索机构出具的收录证明,未标注实验室名称、未附收录证明的视为无效。

 

四、时间安排

 

1.材料报送时间

 

各参评实验室于2018年4月15日前提交考核评估申请书纸质版一式六份、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份,同时附电子版(申请书格式见附件4、5、6)。

 

2.定性评估及现场考察时间

 

定性评估会议时间、地点、评估汇报顺序以及现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评估要求

 

考核评估工作是加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手段。各依托单位和实验室要高度重视,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考核评估准备工作。

 

材料报送地址:西安市雁塔路99号陕西省科技评估中心

 

联系电话:(029)85240130,85524052

 

联 系 人: 李磊  韩非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