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通知 陕科发〔2018〕7号

发表时间: 2018-05-21 阅读数: 4984

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科技局、韩城市科技局,省级有关单位,各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

    《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8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是新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后的一次全面修订,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标志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制环境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促进我省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

    新修订的《条例》围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根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等系列法律法规规定,认真总结近年来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经验,进一步细化上位法比较原则的规定,切实将我省近年来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和创新政策上升为法律规定,体现了鲜明的地方特色。《条例》强调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地位和政府的引导作用,完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考核评价机制,明确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奖励制度,赋予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一定条件下的自行实施权,规定以市场委托或者政府采购方式取得的技术活动净收入可以用于奖励,加大科技人员激励力度,最大限度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把学好《条例》作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具体行动,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条例》的内涵要求和精神实质,切实提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

    二、营造宣传实施《条例》的浓厚氛围

    《条例》实施前后,省里重点通过以下形式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召开全省开展《条例》宣贯动员部署会。省科技厅会同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条例》宣贯部署会,安排部署宣贯工作,解读《条例》修订情况,介绍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及贯彻实施《条例》的有关情况。二是编印《条例》宣传资料。印刷《条例》单行本、宣传挂图、图解彩页等宣传资料,发放到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三是召开《条例》实施座谈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国有企业等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结合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技术交易等工作,研究交流《条例》出台后的落实举措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四是举办《条例》宣贯培训。以专题讲座的形式,组织部分《条例》宣讲小组成员、各市科技局政策法规部门负责同志等先行学习。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体的传播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加快完善落实《条例》的配套制度

    各地要结合我省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将《条例》实施与贯彻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系列法律法规紧密结合、与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强化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修订科技创新券具体管理办法,建立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和科技成果信息系统,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要按照《条例》规定,切实履行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定职责,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组织、协调和服务,建立职务科技成果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报送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年度报告,完善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制度,严格落实科技成果转化的利益分配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四、加强《条例》宣贯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把认真宣传实施《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工作责任,作出具体安排,切实把各项宣传和实施工作落实到实处。要联系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际,加强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一线科技人员的联系,结合典型案例剖析,认真总结提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收集和报送各类宣传信息,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实效性。各地科技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的引导作用,根据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以及本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计划,引导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确保《条例》实施与科技创新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各地科技部门对于贯彻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认真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及时报告省科技厅,确保《条例》全面贯彻实施。

    宣贯条例通知.pdf

    联系人:乔顺利     029-87294265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