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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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榆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成果登记号: 9612021Y0997

第一完成单位: 西安中策资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王建华

成果类型: 应用技术

成果体现形式 : 其他应用技术

应用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成果简介:

一、课题来源与背景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 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4号)等要求,开展国、省、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通过竞争性谈判,我单位承接《榆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调整完善》(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二、技术思路与方法 为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划的统筹管控能力,促进榆林市“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原则,通过三个规划理念的转变,即指标管理型规划向空间管制型规划转变、增量调节型规划向总量管控型规划转变、专业部门型规划向全局全域型规划转变,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外延扩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规划“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总体目标。

三、技术的创造性与先进性 1、为榆林市“多规合一”试点奠定基础 榆林市作为全国28个试点之一先行组织开展“多规合一”工作。

《规划》开展过程中梳理分析了土地、城市、林业部门规划,并进行了图斑差异性分析,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工作,为全市“多规合一”奠定了基础;同时,在中心城区建设、生态保护、农业利用、城乡发展近期规划安排等方面与了榆林市“多规合一”成果进行了充分衔接。

2、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规划》突出自然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和人居生态3大生态保护主题,构建以防风固沙生态屏障、黄土高原水土流失防治带和黄河沿岸水土流失防治带为依托,以无定河、秃尾河和榆溪河生态廊道为骨架,以重要湖泊湿地、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重要文物古迹为镶嵌的“三廊-三带-多片”生态保护格局,提升区域生态系统功能。

《规划》将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重要湿地、水源地等44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并明确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空间保护方向。

3、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规划》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实现了从重数量轻质量的传统耕地保护观念向耕地数量与质量并重的耕地保护观念转变。

规划以建设“全国知名的现代特色农业基地”和“陕西省第二大粮仓”为目标,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充分挖掘区域特色资源利用潜力,促进主要农产品向优势区域集中,在市域内形成“三区一带”的现代特色农业发展格局,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按照“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保护优先、优化布局,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特殊保护、管住管好”的原则对市域基本农田布局进行局部调整。

4、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规划》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无序扩展,力保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规划指标;在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有序发展的前提下,以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划定了城镇开发边界;通过存量建设用地整理开发“挖潜增效”,批而未供土地“减量加速”、城镇低效用地“再次开发”等措施,全面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功能集成”的要求,调整优化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逐步推行农村居民点的适度集中归并,重点发展中心村、稳妥撤并自然村,适时拆除空心村。

5、适应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 《规划》以“中心引领、三区协同、南聚北优、双人联动”为城乡发展总体战略,全力打造中心城市,加快建设县城、择优培育重点镇、合理布局一般镇和农村社区,因地制宜、差异发展,有重点分层次建设城乡居民点,形成“中心城市、县级城市、小城镇、农村社区”协调发展的城乡居民点体系格局,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技术成熟度、适用范围和安全性 《规划》编制政策性和综合性强,《规划》编制时国家和省级未出台规程规范,因此为探索研究性项目,是全省首个规划调整完善试点项目,为省级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的制定提供了思路和支撑。

《规划》适用于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城乡一体化建设,明确提出了规划期间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整治项目库,对促进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五、应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规划》自2017年4月12日批复实施以来,已正式应用三年以上,是全市土地利用、审批和监管的基本依据。

且市级规划作为上位规划,先后被等榆林市各县(市、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榆林市土地整治等专项规划等所引用。

六、历年获奖情况 历年未参与报奖事宜。

七、成果向社会公开情况 《规划》成果已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