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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成果登记号: 9612015Y0004

第一完成单位: 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 系 人: 郭巍

成果类型: 应用技术

技术领域: 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

应用行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成果简介:

   一、课题来源与背景   汉丹江流域(陕西段)涉及陕西境内汉中、安康、商洛、宝鸡及西安市辖的32个县(区),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水源涵养区。作为承担丹江口水库百分之七十水量的主要来水水源,汉丹江流域的水体环境质量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顺利实施的前提条件,该流域的水体环境保护对于解决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紧缺问题具有积极重大的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汉丹江流域国民经济、工农业、旅游业、城市化等快速发展,工业废水、城市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排放量增加,污染物直接或间接的进入河道水体,汉丹江水质总体呈现下降趋势,对保证水源涵养区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要求存在潜在的威胁。结合汉丹江流域的实际情况,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专项立题,开展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制订工作。该项标准的制订工作已列入《陕西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2014-2020年)》。   二、标准的主要内容   《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为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汉丹江流域(陕西段)内城镇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小区、重金属重点防控区铅、锌工业、汞、锑工业、铜工业、铁矿采选、铁合金及钢铁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直接向允许水域排放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及监测要求。标准适用于汉丹江流域(陕西段)城镇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重金属重点防控区铅、锌工业、汞、锑工业、铜工业、铁矿采选、铁合金及钢铁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上述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    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控制指标4项:分别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小区污染物控制指标7项:分别为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铅、锌、汞、锑、铜、铁矿采选、铁合金及钢铁等工业行业的水污染物控制项目主要集中在重金属指标,具体包括总铜、总锌、总铁、总锑、总铅、总镉、总铬、总汞、总砷、六价铬、总镍。三、标准的特点  (1) 多行业打捆   本标准为地方标准,隶属于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涵盖了汉丹江流域(陕西段)污染贡献较为突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小区,主要涉重工业行业(包括铅锌工业、汞锑工业、铜工业、铁矿采选、铁合金工业以及钢铁工业)三大主要污染源类别、不同行业。区别于现行的行业标准,本标准相当于集成了"城镇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小区、主要涉重工业行业"三个行业标准,属于一个地方行业标准的"小集合"。  (2)充分考虑区域内不同行业的污染特征、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结合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对执行标准的不同行业的范围作出明确的界定。   结合不同行业的污染贡献特点,对不同行业标准限值的执行范围做了深入的研究、明确的规定,如要求设计处理能力大于2000立方米/天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更为严格的标准限值(国标一级A标准限值),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小区的规模给出了量化指标(生猪(≥25kg)500头,奶牛100头,肉牛200头,蛋鸡或肉鸡10000只以上的养殖场和小区);对于重金属重点防控区的主要涉重工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区别于现行的相关行业标准,本标准对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处理能力,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养殖量以及涉重工业企业的适用地理范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充分考虑了该区域的环境特征与污染现状,避免了传统标准"一刀切",为当地环境保护与经济协调发展奠定了基础。   (3)对于重金属重点防控区的铅、锌工业,汞、锑工业,铜工业的主要污染物指标实行"双口控制"。   汉丹江流域(陕西段)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涵养区,重金属污染作为长期累积的潜在危害因素成为本标准关注的一个重点。为了更有效地控制重点企业重金属排放行为,满足排放源监督管理的要求,本标准针对总铅、总镉、总铬、总汞、总砷、六价铬、总镍等7项指标,在设置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限值的基础上,还增加了总排口浓度控制限值。标准要求位于重金属重点防空区的铅、锌工业,汞、锑工业,铜工业企业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以及排污单位总排口两处排放口必须同时满足标准限值的要求,否则将被视为"超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