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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妊娠前BMI及妊娠期增重对妊娠结局影响的观察

成果登记号: 9612017J0140

第一完成单位: 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联 系 人: 赵亚宁

成果类型: 基础理论

成果体现形式 : 其他

技术领域: 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应用行业: 卫生和社会服务业

成果简介:

    肥胖是二十一世纪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导致巨大儿、 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高血压等妊娠并发症的发生率日益升高,以及妇女产后及其子代的肥胖发生率不断攀高,严重威胁妇幼健康。BMI可以准确反映大部分成人的体脂率(BFP)。但亚洲人(中国人、马来人、日本人)与白种人相比,在相同BMI值时,有着更多的脂肪。

    本研究调查BMI,BFP,妊娠结局之间的相关性。超重或肥胖的女性在分娩前,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压疾病、新生儿低Apgar评分发生率高,这与以往的研究结果一致。 Briese et al先前分析的统计也表明在德国肥胖女性围产期妊娠期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发病率及低新生儿Apgar评分,均高于BMI正常的女性。 同样,Bhattacharya et al. 在英国比较了1857例肥胖孕妇14 076非肥胖的孕妇,发现前者妊娠期高血压、急诊剖宫产、小于33周的早产发生率明显更高。 这些肥胖女性分娩的新生儿ICU的转入率和出生体重超过4000克的风险均增加。 最后,EL gilany和Hammad在沙特阿拉伯进行的联合研究报道了相似的结果。

    在本研究中,BMI和BFP的增加与血清瘦素水平成正相关。这些结果证实了Erturk et al的研究结果。 其他研究表明,瘦素对自发的和诱发的子宫收缩有抑制作用。 因此,瘦素可能是肥胖女性不协调性宫缩的原因,从而导致剖宫产率增加。 我们的研究结果,基于BMI和BFP分类肥胖和超重,支持这一观点。BMI大于30 kg/m2是全球公认的肥胖的定义,而超重的定义是BMI在25-29.9 kg/m2。在同样BMI的亚洲人和欧洲人中,亚洲人的BFP更高,因此推荐亚洲人不同的标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肥胖国际协会在2000年2月公布的针对亚太地区的临时建议,亚洲人BMI > 23为超重,BMI大于25 kg/m2为肥胖。中国人与白种人相比,体脂、BMI和年龄的相关性是不同的,BMI显示出较低的回归系数和较低的年龄影响,但有一个更大的拦截。 因此,中国人的身体脂肪很可能被预测公式高估了,尤其是在BMI值较低的情况下,(较大)截距的影响更大。 当中国人的体重指数对身体脂肪进行校正时,考虑到年龄和性别,中国人的体重指数与同等体重的体重指数相对较低。 与BMI相比,BFP更准确地反映身体组成和身体状况。因此在中国的患者中, BFP相比BMI,与妊娠期高血压和糖尿病更密切相关。

    肥胖和超重与孕产妇和新生儿并发症的增加有关。 BFP比BMI更能准确的预测妊娠结局。因此,更合理的孕期体重管理方式是按体脂率管理,根据孕前不同BFP开展个体化孕期体重增加的指导, 使孕期增重在适宜的范围,以改善母儿结局。